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5-12-17
刘新池同志
在加快推进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2015 年 12 月 8 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视频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委在贵州毕节召开的全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场会精神,通报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再鼓干劲,再加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刚才,必祥同志传达了国家五部委召开的毕节现场会精神,内容很重要,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巴东、南漳、丹江口三个县市的政府领导介绍了他们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经验和做法,讲的都很好,请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形势
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之后,特别是去年 11 月 6 日省政府召开工程实施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全省各有关市、州、县积极响应,克服困难,积极工作,目前全省退耕还林工作总体形势较好。
一是进行了及时部署。国家和省启动退耕还林之后,各地采取措施进行了贯彻落实。巴东、南漳、竹溪、房县、利川、大悟、阳新等县的党委、政府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办公会、部门协调会、现场推进会,研究、部署、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悟县县委书记亲自作动员报告 ,房县、秭归、巴东、竹溪等县市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新一轮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形成高位推动的格局。
二是制发了管理办法。为规范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今年 4 月,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等五部门制定并印发了《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适合本地特点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南漳县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南漳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和《工作任务流程》,通山县政府办公室制发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巴东县制发了《巴东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和《作业设计工作方案》。房县、竹溪等县还制定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种苗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办法》和《工程考核细则》等配套办法,有效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是开展了核实认定。根据各地反映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地落实困难的实际情况,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于今年 6 月 4 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地核实认定工作的通知》,对退耕地核实认定的责任、未纳入统计范围坡耕地的处理、基本农田与非基本农田的置换调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了退耕地的核实认定工作。秭归县政府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并出 50 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开展核实认定工作。巴东县政府安排 80 万元资金,用于 2014 年计划任务的核实认定和县级检查验收工作。郧西县从去年 12 月开始,组织县乡两级林业、国土部门共 60 余人,通过近 4 个月的外业工作,完成了 2014 年度 1.3 万亩退耕地的核实认定工作。
四是落实了配套经费。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国家和省里解决了少量工作经费,其中国家财政每亩一次性安排了 3.6 元,省财政每亩每年安排 3 元,连续安排 5 年。由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条件限制较多、面积较为分散,前期工作量非常大,国家和省里安排的工作经费远远不够,需要县级财政安排解决。部分县市较好地解决了县级工作经费的问题。南漳县财政按每亩每年 10 元的标准,安排县级工作经费。竹溪县从 2015 年开始,按每亩 5元的标准,配套安排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每年预借 2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苗木基地建设。
五是优化了体制机制。为了提高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与效益,部分工程县市积极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恩施市在新一轮退耕还林中,积极引进企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参与,通过推行"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 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提高了施工的进度与质量,促进了退耕还林的集中连片推进。竹溪县创新资金整合、金融服务机制,采取捆绑使用土地整理、小流域治理、小农水等项目资金,与农商行、邮政银行合作开发金融产品等方式,支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有效弥补了退耕还林项目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阳新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规模开发,连片推进,造林完成后,对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条件的,优先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不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条件的,则纳入油茶基地等其他项目,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进展很不平衡,进度明显滞后。截止12月5日,我省 2014年度计划任务 33 万亩,只完成 24.7 万亩,占任务的 74.9%,在全国排倒数第二2015 年计划任务 52 万亩,只完成 2.65 万亩,占 5.1%。巴东、南漳、丹江口、房县、竹溪、郧西、郧阳、利川、长阳、大悟、阳新、保康、崇阳、鄂城等 14 个县市区已全面完成 2014 年计划任务;恩施、英山、神农架、通山等 4 个县市 2014 年度任务完成率在 50%以上;还有 16 个县市区 2014 年度任务完成率在 50%以下,有 6 个县市区(鹤峰、咸丰、五峰、赤壁、咸安、梁子湖)目前进展特别缓慢。国家要求 2014 年度计划任务,原则上 2015 年 7 月底之前要完成,最迟不得迟于 12月 30 日;2015 年度计划任务,要求2016 年 6 月底之前必须全面完成。这两个时间节点没有商量余地,希望各地务必按时完成任务。造成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进展缓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一是计划下达较晚,今年1月初才正式下达。 二是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定基本农田不能纳入退耕还林,导致退耕地块认定困难。 三是经过核实认定的地块零星分散,不便于组织施工。但同样的政策,同时的安排部署,全国 11 个试点省中有7个省已经完成,为什么我们不能完成?全省 34 个启动县市中有 14 个已经完成,还有 20 个县市为什么不能完成?主要还是思想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责任担当不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25度以上坡耕地该退的要退够。中央作了决策,省委省政府作了部署,我们必须坚决落实,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对新一轮退耕还林,我们有一个基本指导原则,就是总规模不突破,计划任务要完成。以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实施方案中各县市区总规划面积和分类规划面积为基础,以国家启动的地类为依据,不突破退耕还林规划总规模,想方设法落实退耕地块,确保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按时完成。
二、着力解决工程实施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当前要突出解决好四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一是妥善解决退耕面积不够的问题。有的地方反映,按照国土资源部门二调成果资料,经过现场核实认定,落实的地块面积达不到省级实施方案中县级规划面积,有的甚至满足不了已经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关于这个问题,今年 6 月 4 日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地核实认定工作的通知》已作出了原则规定,可以采取两个途径来解决 : 一是" 增",就是对面积不足部分,首先从尚未纳入国土部门统计范围的坡耕地着手,经县级国土和林业部门核实,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退耕还林条件的,则将该坡耕地纳入实施范围。 二是" 调", 就是如果将"增"的面积纳入后还满足不了计划面积的,则按照《通知》中的规定,采取同等面积置换的办法。即将丹江口库区和三峡库区及上游县市区 15 度以上、其他县市区 25 度以上的基本农田坡耕地,与非基本农田坡耕地进行置换。
二是妥善解决退耕地块分散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经过核实认定、符合条件的退耕地块往往零星分散,不便于施工。关于这个问题,刚才必祥同志传达的全国退耕还林现场会精神和国家五部委办公厅今年 9 月底印发的《关于加快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通知》已明确了解决办法:"为解决 25 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分布零散的问题,便于近期退耕还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集中连片推进,各地可以结合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合理调整 25 度以上坡耕地中的基本农田布局。"实际上就是"调",具体调整办法,还是采取 25 度以上基本农田与非基本农田进行等量置换。结合我省实际,为解决丹江口库区和三峡库区及上游县市区15-25度非基本农田分布零散的问题,各地可根据等量置换的原则,对退耕地块进行适当调整。
三是妥善解决好"先造林后调整"的问题。现在已是 12 月上旬,正值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有的县市区核实认定工作或调整标注工作还没有结束,而完成 2014 和 2015 年度国家计划任务又迫在眉睫,时间不等人,进度不能再拖。省直五部门于 11 月 30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进度的通知》,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可在不突破下达的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可"先实施退耕,后核实认定,再标注调整",也就是"先造林后调整",加快退耕还林进度。具体程序是:对丹江口库区和三峡库区 15 度以上、其他县(市、区
)25 度以上急需退耕还林的坡耕地,可先行实施退耕还林,再由县级国土资源、林业部门组织核实认定。核实认定为非基本农田的,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核实为基本农田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其标注到土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中,待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后再开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定要在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林业和国土两个部门搞好配合,制定可操作的处理方案,确保既加快了进度,又符合国家和省里的规定。
三、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就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扩大退耕还林规模。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开展绿满荆楚行动的决定》中,把退耕还林作为绿满荆楚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工程载体。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抢抓季节,迎难而上,切实把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高位推动。《退耕还林条例》和省政府文件规定,退耕还林实行政府负责制,县级政府负主体责任。新一轮退耕还林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仅停留在部门层面是难以实施的,必须从政府层面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实践证明,只要党委、政府重视了,工作推进就快,实施效果就好。反之,则工作落后。
近期,省厅派出检查督办组,到部分县市就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
进行了督导。从反馈的情况看,少数县市重视不够,有的县市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不仅没有退耕造林,甚至连地块都没有完全落实。这些县市不重视,首先是林业部门不落实,既不协调其他部门,也不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必然导致工作被动、工程停滞。今天会议之后,一定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争取重视、争取支持,形成高位推动的格局。二要部门配合,共同协作。省直五部门制发的《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对各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分工。发改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拨付与监管,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退耕地的认定,林业部门主要负责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各部门的职责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林业部门一定要主动作为,在县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特别是要加强与国土部门的配合,做好退耕地的核实、认定、标注、置换、调整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要强化督办,确保进度。2014 和 2015 年度有计划任务的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要建立有安排、有落实、有督办、有追责的工作机制,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省林业厅近期将派出工作组,到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加强督办,各工程市(州)林业局也要尽快组成检查督办组,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退耕还林任务的地方,县级林业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政策兑现,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农民手中。同时,各地还要为实施 2016 年度计划任务做好准备,已经完成 2015年度计划任务的县市,可在总规划面积的控制范围内,从 2016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2016 年度计划任务。关于 2016 年度计划需求量,请有关县市区林业局在同国土资源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在报经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州林业局,市州林业局汇总后于本月底前报省林业厅。
同志们,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的重大决策,是完善国土空间布局、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使命感,鼓足干劲、强化措施、迎难而上,确保按国家要求,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工程建设任务,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满荆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